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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系统

1999-04-16 来源:生活时报 沈民 我有话说

高速公路因其特殊性,有严格的行车规范。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警告标志;雨雾、黄昏及夜间还须同时开启车辆示宽灯、尾灯。所有人员须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防护栏外、服务区等,并立即通过紧急电话系统报告交通控制中心。

高速公路上紧急电话通常每隔500米或1000米的间距设一部电话。电话分两类,一类是普通电话,供报告紧急情况专用,无须拨号,直接讲话,车主只要报告清楚故障、事故情况即可。控制中心或巡逻车接到报警信号会迅速赶到现场,救护伤员,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同时控制中心还可以通过道路情报板向其他车辆通报前方故障车辆的事故位置,并发出“禁止通行”、“注意前方事故区”等警示,避免造成新的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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